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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标准:按照省农机局制定出台的《山西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的补贴标准执行。
补贴程序:有购机意向的个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村(居)委会关于其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和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关于其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所在地址不在同一县域内不准购机)--由本人携带购机发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及村( 居)委或乡镇证明、银行卡相关手续和新购置的机具到县农机局设立的核实点进行现场核实,并到县农机局办理补贴申请,县农机局受理补贴申请的同时,即将该信息通过山西省农机化信息网向社会公示。—机具核实无误和相关手续齐全后报财政局申请补贴—将补贴款打入购机者账户中
政策依据:山西省农机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农机财字【2015】3号)
承办单位:农机局
政办责任人:史云珍(13753856208)
办公室联系方式:0358-542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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